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教师资格条例》、《云南教育厅关于拓展面向社会职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云南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规范推行工作的公告》和《云南教育厅关于拓展2017年秋天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公告》等文件精神,为拓宽教师来源途径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途径,尤其是为广大应届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创造条件,满足教育事业进步的需要,现将我县2017年秋天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
1.具备峨山县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峨山县,符合《云南教育厅关于拓展面向社会职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
2、申报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的职员,需要拥有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
热爱教育事业,想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备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未遭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遭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2.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分别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初中生实习指导师资格,应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备等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中文水平。中文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民族自治地方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区域的职员申请教师资格,中文水平暂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4.身体条件
拥有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依据《云南申请教师资格职员体检方法》,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需要参加拟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专业范围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假如申请认定其他类型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根据非师范教育类专业职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实行。
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小学教育专业范围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假如申请认定其他类型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根据非师范教育类专业职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实行。
外地毕业返回户籍地的职员,包含外地全日制师范生或参加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笔试都合格获得合格证的应予以受理。
3、受理申请
1.互联网申报:申请人于9月25日至十月31日期间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其中,参加云南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获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完成互联网报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已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填写个人信息,完成互联网报名。
2.现场确认:各申请人于十月25日至十月31日期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30,携带所需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地址现场确认,上交有关材料表册。
3.资料上报:县教育局收齐整理好材料后,于11月3日10:00前,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材料统一报玉溪教育局组织认定。